实训室设备器材使用出借制度(试运行)

作者: 时间:2011年04月12日 点击数:

实训基地规章制度:概况  信息工程系办公室  2011-4-12  

一、学期末任课教师依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及时掌握实训室基本情况,填写实训预约单(电子稿)并上交实训管理员。

二、实训管理员根据预约单和实训室情况与任课教师沟通,确定应准备的实训课所需设备器材。

三、任课教师在实践教学前应提前实训室进行检查、试验,以便修理和处理。

四、实训课所用的器材工具,采用领用制度,用后交还管理员验收。领用时要填写领取登记表,并写上何时归还。

五、教师借用设备器材和工具,需由本人填写出借登记表,注明借用及预期归还的日期。所借仪器必须于期末前归还,确需跨学期借用者由系主任审批。

六、不得随便拆改设备仪器,做到认真负责,使用后应做好清洁保养。

七、校内其它部门如确实需要借用设备器材的,须经系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出借,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八、学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设备器材的,应予批评教育照价赔偿,态度恶劣者加倍赔偿。

九、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实训设备遗失、损坏,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十、仪器设备破损赔偿要记录在案。

十一、实训管理员将需要申购申领的设备器材汇总后交实践教研室主任统一上报审批;设备处购置的设备器材由实训管理员领取验收并做好登记,上报实践教研室主任。

作者:信息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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