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系教师走访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4年06月27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企业对高职学院计算机类人才培养的真实需求,加强课程建设,同时增进校企沟通,加强我系校企合作,结合产学结合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工程系全体专任教师、一线学生管理人员。 
2、开展专业教师走访企业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了解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并交流校企合作方面的意向,寻找校企合作的途径。
3、专业教师走访时间安排可灵活选择,可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或者利用寒暑假时间完成。
二、组织管理 
1、信息工程系对专业教师走访企业实行统一领导,成立信息工程系教师走访企业管理小组。 
组 长:刘中华 
副组长:曹起武、梅敬 
组 员:丛佩丽、崔建伟、范丽娟、孙莉娜、何芳、刘永来、邹士喜、翟鹏翔、胡国柱、董海军、辛斌、芦大亮、隋欣言、张鑫、张文博 2、每名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教师要求每学年至少走访2家企业;专业(群)主任要求每学期至少走访3家企业。 
3、教师走访企业时,发放《企业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填写《信息工程系教师走访企业情况记录表》(附件2),对达成校企合作意向的企业与签订《就业基地协议书》(附件3)。 
4、教师走访企业后,各专业群及学生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教师汇报走访企业的情况和成果,总结经验,并将相关材料上交就业管理员。 
5、教师走访企业过程中必须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6、本办法自2014年7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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